第14版: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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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版:时政
2023年3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平远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08家
营造良好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

“申请时需要填写这个表,另外还要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行政许可证的复印件……”3月15日,在县消费者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的“提振消费信心”主题系列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企业经营者详细介绍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的创建标准、主体资格、材料清单等内容。

据统计,目前,全县共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08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从2020年开始的,现有的108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包含96家放心消费单位和12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县消委会主任杨源告诉记者,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是平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由经营单位自主申请参与,向社会作出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三大承诺”。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持续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尤其是在餐饮、药店、零售等关注度高的行业。“不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三无’产品……”在梅州市时珍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平远城南分店,门前悬挂着的“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公示牌格外显眼。“我们于2020年申请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公司总经理黄晓平介绍,该公司的承诺有效期将在今年9月到期,在期限届满前会再次进行申报,助力提升平远县消费者对药品消费环境的信心。

县消委会鼓励企业参与放心消费承诺,同时,要求挂牌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主体责任,树立企业良好信誉和形象,充分发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示范作用,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是提振信心促消费的重要一环。”杨源说,2022年以来,县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线上线下投诉举报485件,上门、电话等咨询95件,按时初查率、核查率、办结率皆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万元。

下一步,县消委会将继续发动更多企业参与到放心消费环境承诺活动中来,在创建中促发展,在发展中齐创建,力争到年底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8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0家,共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吴辉燕  袁志鹏 吴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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