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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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版:要闻
2023年3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江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华人社任字〔202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经五华县人民政府批准:

江波等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已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江波同志任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粤晖同志任五华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杨清华同志任五华县技工学校副校长;

邓其明同志任五华县龙村中学副校长。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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