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赞发
去年腊月中旬,女儿带着两个外孙回家休假,一同回来的,还有女儿从家政公司聘请的全职保姆——一个40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外地人。
在他们回来之前,我曾向女儿建议,饭仍然可以由我来做,因为自家的厨房自己熟悉,怕保姆刚来生疏,不习惯。女儿却明确说不用,说那是保姆的职责,已经付了酬劳的,况且让保姆在家闲着,她也会感到不自在,只需把菜给她买回来即可。听了女儿的话,我想想也有道理,便依了她。
后来,保姆的行动证实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们是晚上回到家的,第二天,保姆便轻车熟路地自觉进入了角色:帮忙带小外孙,进厨房做饭,饭后收拾、洗刷餐具,洗小外孙的衣物,连带其他的一些卫生工作,一切都显得有条不紊、忙而不乱。而且,保姆为人很大方,与我们一见如故的样子,让彼此都没有生疏、拘谨之感,犹如一家人一般和谐相处,其乐融融。
保姆在我家的称职表现,给我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而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更是让我对她的评价来了一个锦上添花,甚至令我自愧弗如——
按照与女儿的约定,保姆打算于农历十二月二十七日那天回她自己家过年。回家前两天,保姆让我的儿子带她去圩上买点年货,好带回家去。当保姆把东西全都买回来后,吃午饭时突然对我的儿子说:“小舅,那个买红糖的钱我忘记付了,等吃过饭我们再回去把钱付给人家吧。”我们听了,有点不以为然,心想那是无意而为的小事,无须过于较真,便都劝她说,算了吧,人都已经回来了,老板也不知道,又不值几个钱。可是,保姆却坚持说要回去把钱付了,否则,心里有件事,不安乐。看保姆态度如此坚决,也知道她这样做是对的,我们只得听她的。饭后,我儿子带她回去把钱付了。
曾经素不相识的保姆在我家住了10多天,让我记住了她这个人——记住了她勤劳能干的工作能力,记住了她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更记住了她诚实做人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