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民生一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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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五华一“土郎中”非法行医获刑

本报讯 (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徐冰琪)得舅舅祖传秘方的“土郎中”邹某在村中行医多年,不仅“全科”看诊,还与时俱进,开展“微信问诊”服务,然而实际上邹某既无医生执业资格又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最终被五华法院依法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上世纪八十年代,刚成年的邹某从其舅舅处学习到一些医学知识及“祖传秘方”。后邹某为赚钱补贴家用,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在五华县某圩镇及其所在村行医,治病项目主要涉及伤风发烧感冒类、慢性胃炎、妇科病等,而且每天大概有10至20个患者到其诊所就诊。近些年“微信问诊”火起来后,邹某也开展起相关服务,利用自己开通的“中医养生”微信号接诊,在确认患者症状后开药方,再通过快递将开好的药寄给患者。在此期间,邹某分别于2016年10月、2017年3月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两次。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邹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且身患严重疾病,依法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该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还要求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根据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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