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房屋权属、结构、用途和面积进行公示。凡对公示内容有争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县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反映。房屋公示:第一批144户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止
公示属地:畲江镇
咨询、投诉单位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梅县区新城宪梓中路427号)
投诉电话:0753-2561856 联系人:丘岸芳、梁伟永
单位:㎡
说明:1、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各类结构面积之和(但不含构筑物面积)。 2、用途中的建筑面积总和应与总建筑面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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