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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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大代表检察官对话说法
解读防范养老诈骗相关法律和知识

本报讯 (记者林德培)老人安则家庭安,家庭安则社会安。近日,由大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大埔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设的“共建法治大埔 共享美好生活——人大代表说法”专栏,邀请市人大代表、大埔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李静华和大埔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邓志妮,通过“对话说法”的方式,解读防范养老诈骗相关法律和知识。

随着我国老龄事业不断发展,以养老为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破坏老龄事业发展的欺诈类犯罪也呈高发多发态势。在日常生活中,涉及“保健品”“养老服务”“以房养老”“养老银行”“投资理财”“低价旅游”“黄昏恋”“缴纳养老金”等方面的养老骗局较为常见。

李静华说:“‘保健品’诈骗在生活中经常听到,请详细讲解一下‘保健品’诈骗是怎么实施的?”邓志妮介绍说,诈骗分子往往瞄准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前期通过各种手段了解老人的需求和身体健康状况,通过赠送米、面、鸡蛋等小礼品和陪伴聊天解闷等方式,取得老年人信任后,开始推荐产品,打着祛病强身、偏方有奇效等幌子虚构、夸大“保健品”功效,促使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实施欺骗。

对于诈骗罪,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邓志妮讲解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老年朋友们应该如何防范诈骗?邓志妮提醒,老年人需谨记“六不”原则:不动心、不参加、不留名、不接听、不拖延、不付款。接到需要转账电话或短信时,不要随意听信、冲动转账,可以询问子女或直接拨打110报警。李静华也表示,广大老年朋友一定要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法,提高识骗能力。子女等家人也要关注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多一些交流互动,多一些陪伴。同时希望全社会形成合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全力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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