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燕花
日前,蕉岭县人民检察院上线运行了梅州市检察机关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平台,进一步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对强制报告制度的法律监督职责。(详见《梅州日报》2月13日3版)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是每个家庭的愿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让老百姓深恶痛绝。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显示,2017年至2021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令人担忧。
揆诸现实,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性侵案件中,由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法治意识和性别意识不强,遭受侵害后会由于害怕、羞耻、无知而往往不敢、不愿、甚至不知如何寻求帮助,导致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被及时发现,一直存在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的现实困境。为破解这一老大难题,国家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确立了强制报告制度。2021年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将强制报告跃升为法律规定,自此强制报告不再是道德责任,而是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法律的意义在于实施,不然就是一纸空文。司法实践中,强制报告制度最大的“拦路虎”,莫过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担心被打击报复”等传统思想作祟,激发强制报告制度最大法律效能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亟需提高强制报告制度的法律刚性执行。我们要浓厚执行氛围,提高“强制报告是法定义务,不可推卸”的知晓度,让全社会一起了解、支持、参与到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中,唤醒更多的人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还要适应时代之变,善用大数据赋能,提高责任主体的强制报告便捷度,扩宽法律执行的覆盖面。更要让强制报告制度长出“牙齿”,加大对不履行强制报告责任主体的追责力度,追究漠视未成年人权益甚至纵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者的法律责任,提高法律执行的刚性,维护法律权威,让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知法而退、无处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