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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布
梅州一集体两个人入选

本报讯 (记者王玉婷)近日,省人社厅、省妇儿工委下发《关于表彰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40个单位“广东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称号、80名同志“广东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第六检察部)获授先进集体称号,梅州市卫生健康管理中心医师陈丹、兴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李海霞获授先进个人称号。

据了解,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第六检察部)现有干警4人、员额检察官1名。这支学历高、能力强、有朝气的“娘子军”,一直坚守对检察工作的热爱,政治站位高,大局意识强,在推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方面有特色、有亮点,在解决妇女儿童难点问题中出实招、办实事,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陈丹从事妇幼健康工作15年,热爱妇女儿童工作。近年来,她担任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工作的联络员,围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健康目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促进我市妇幼健康事业快速发展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李海霞从事妇女儿童工作20多年,其中在妇儿工委办主任岗位上任职12年,前后历经两轮《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妇女儿童工作经验丰富。10多年来,在她的努力协调下,兴宁市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成效突出,妇女儿童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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