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中镇作为兴宁附城、城乡接合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按照兴宁市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安排,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多措并举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抓领导,强保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划分360个网格,明确网格工作人员,形成了全镇上下齐心共创的良好格局,确保管理高效到位。2022年以来,组织广大党员、志愿者、企业到网格区开展交通劝导、垃圾清理、卫生整治等志愿活动965次,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创建格局。紧紧围绕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的各项标准,制订《宁中镇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创建工作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抓宣传,造氛围。紧紧依托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围龙讲堂等平台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国复兴有我”“弘扬文明新风”等宣讲活动68次,开展防疫知识讲座、森林防火动员大会等座谈会36次,开展中秋节文艺晚会、重阳节足球比赛系列群众性文艺活动。深入村、社区张挂横幅52张、张贴海报23张、发放宣传册1600份。结合政务网站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把创建思想植根于广大群众心中,团结全镇群众团结一致、群策群力、众志成城,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行动,共同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
抓投入,打基础。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多措并举筹措各类资金,累计投入372.37万元,先后拆除、改造危旧房屋1989间,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18处,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43处,拆除面积248平方米。扎实推进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累计投入1564.91万元,大力推进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文体广场、雨污分流设施、路灯等工程项目。加强创建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制订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确保创建经费投入正确、及时到位,全面夯实创建工作硬件基础。
抓长效,建机制。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对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列入全镇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定期开展巡查督查。2022年以来共开展巡查30多次,及时整改巡查发现问题。充分发挥好职能部门对创建工作的监督管理作用,积极组织人大、纪委对创建工作开展全面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确保创建工作不偏不倚,瞄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