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德培
梅州是广东北部生态发展区、韩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在生态综合治理、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方面,面临着巨大压力和挑战。参加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钟秀堂、黄志超联名提交了《关于加大对梅州苏区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支持力度、建立韩江流域省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建议》指出,“十三五”期间,梅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投入约100亿元用于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综合治理、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全力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加快构建与生态环境相适宜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而作为广东省第二大流域的韩江流域,在广东省境内流经包括梅州在内的4市15县(市、区)。梅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韩江流域水源保护工作,印发了《韩江上游跨界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25年)》,规划了投资规模超过100亿元的污染负荷削减、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流域生态安全保障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系列重点保护及治理工程项目,持续强化韩江流域水质保护。
推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必须不断巩固生态优势,持续将其转化成发展优势。“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我发现,目前梅州的生态环境重点项目资金保障不足、韩江流域省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也未建立,梅州市县两级财力薄弱,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流域水质保护力不从心。”黄志超是广东富大陶瓷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主任,也是连任一届的省人大代表,履职多年持续关注生态环境问题。他表示,生态综合治理和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是一项系统、长期工程。
针对上述情况,黄志超和省人大代表、梅江区区长钟秀堂联名向省政府提出两项建议:一是建议省财政加大对梅州苏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根据《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相关精神,希望省政府充分考虑梅州苏区实际,在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使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总额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于珠三角地区,以保障梅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建议省政府尽快启动韩江流域省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参照东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将韩江流域列为省重点生态补偿流域,按照下游地区补偿为主、省财政适当支持的原则,由省财政每年拿出2亿元、下游城市拿出4亿元作为补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