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中国·财经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本版标题导航
第2版:中国·财经
2023年1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刘鑫微博永久禁言 这波操作大快人心

■ 吴睿鸫

据新浪微博1月4日消息,刘鑫(现用名刘暖曦)微博账号个人页面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

新年初始,“刘鑫江歌案”再次引爆舆论。元月2日“刘鑫江歌案”的当事人之一刘鑫,在法院终审判决之后,通过社交平台发布文章,希望得到网民的捐款来支付法院判决的近70万元赔款。

案件回顾:2016年11月3日,刘鑫称被前任骚扰躲进了好友江歌的家里,但在前男友失去理智企图冲进家门时,刘鑫将江歌和前任一同关在了门外,最终导致江歌被残忍杀害。这起案件,从江歌的母亲起诉肇始,历时两年多。法院认定,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的最后一锤定音,消除了双方争议,也间接证实了刘鑫固然不是直接杀死江歌的“凶手”,却因其自私、无情的行为,最终导致江歌遭遇横祸。刘鑫作为被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承担法律赔偿责任的人,应当主动认罪,第一时间履行赔偿法律义务。然而,刘鑫在网上自顾自怜,主动向网友伸手要钱,打破了人们的朴素认知,无情肢解了法律判决的重要引导意义。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刘鑫的捐款文章发布后,截至3日晚,一天多时间就获得了720多人次打赏,虽然该行为被平台及时中止,但最后的捐款数额也达到了2.56万元。这样的行为,无论是刘鑫“要钱方”,还是网友“募捐方”,既挑战了道德底线,也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相关规定。尤其是,刘鑫在这波操作中,若存在隐瞒和扭曲事实,有意误导公众,博取网友的同情与善心,那么,其行为将涉嫌诈骗,可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刘鑫微博永久禁言,这波操作可谓符合民意。一个普通人若遇到天灾人祸,或患上重病等,经济上不堪重负,在这种情形下,大家进行募捐,表示同情和怜悯,无可厚非。但是,刘鑫作为被法律的严惩者,案件的过错方,若再发起网络募捐,成为募捐的对象,这显然是对恶行导致的法律责任进行募捐,相当于在资助恶行,与募捐的本意严重背离。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