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民生一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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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民生一线·财经
2022年12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气干燥火灾易发,野外违规用火将受处罚
临近年关切勿惹火上身

●本报记者 朱绮辉

近段时间,我市天气持续晴冷干燥。随着秋冬季节林地可燃物载量堆积,焚烧秸秆等生产活动增加,加上年关将至,进山活动、祭祀的人员逐渐增多,潜在火险隐患大幅增加,森林火灾极易发生。在此严峻形势下,我市各县加强巡护值守,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但仍有个别人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致引发山火事故,防火减灾问题亟须重视。

今年12月23日,五华县横陂镇的黄某某到安全村寨下一山脚处祭拜烧香,燃烧纸钱时不慎引燃周围杂草,最终引发山火。所幸辖区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发现,并赶至现场扑灭了山火。目前,违法人员黄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引发山火,已被五华县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今年10月3日,梅县区的梁某华来到松源镇园潭村某山场祭祖。祭祀后,梁某华拿着不足半瓶的矿泉水洒向燃烧的蜡烛和线香,未确定是否火灭便匆忙离开。之后,线香余火引燃了周边杂草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该次山火过火面积达165亩。当天下午,犯罪嫌疑人梁某华被梅县区公安分局抓获,因涉嫌失火罪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2021年2月,黄某在五华县河东镇某电站旁边用打火机点燃芒草驱赶蚂蚁。其间火星飞到山上,点燃了山上的芒草,随后引发山火。经鉴定,火灾造成山林过火面积共1217亩,经济损失合计126496.2元。经五华法院审理,黄某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目前,森林火灾已进入高发期,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禁野外违规用火,一旦起火极易“火烧连营”,并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区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火爆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山狩猎、烧杂烧灰烧草等野外用火行为,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杜绝侥幸心理,自觉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履行防火义务,切勿以身试法。同时,广大市民应共同践行“绿色祭扫 文明新风”的新理念,采取“鲜花祭祀”等无火祭奠、文明祭祀的方式来寄托哀思,避免烧纸、乱扔烟头、烧荒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保障好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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