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婉萍 通讯员梅市宣)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倡导对退热药、抗原检测试剂实行拆零销售措施等事宜的通知》,倡导全市药店零售药店即日起对退热药、抗原检测试剂实行拆零销售。
实行拆零销售的商品包括对含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双氯芬酸钠的单方和复方口服制剂等退热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销售退热药品单人单次不超过3天的用药量(液体制剂单人单次建议销售1瓶),其他药品不超过1个疗程的用药,抗原检测试剂单人单次不超过5人份。
市市场监管局也提醒零售药店要做好服务疏导工作,积极引导购买者在购药前咨询专业医师和药师,按需购买新冠目录药品,避免盲目囤药。同时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要积极主动强化退热药、抗原检测试剂等防控药械采购和供应保障,尽全力保障群众用药需求;要严格按照GSP规定开展供货商资质审核和进货查验,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严禁出现囤积药品、哄抬物价、捆绑销售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