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民生一线·财经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本版标题导航
第6版:民生一线·财经
2022年10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谎称可帮人入职事业单位、办理工作调动、购买社保
女子骗取多人钱财 达180余万元

本报讯 (记者朱绮辉 通讯员丘炜佳)2022年9月,梅江法院判结一起诈骗犯罪案。女子刘某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诈骗多人钱财达18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二个月,处罚金10万元,并被责令退赔多名被害人损失。

今年52岁的刘某其实是梅州某公司的普通员工,于2020年2月退休。但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她谎称在市人社局工作,且认识市政府领导,可帮人安排事业编制工作、办理工作调动、购买一次性社保等,通过朋友介绍或自己联系的方式,先后骗取10多位被害人的钱款共计185.6万元。

2022年1月,公安机关在某医院将刘某抓获,刘某拒不承认诈骗他人的犯罪事实。刘某丈夫称,妻子在2020年11月就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入院治疗。但经相关机构鉴定,即使刘某患有该症,其在每次实施诈骗时的精神状态也均为正常,具有完整的辨认、控制能力。因此,刘某被判定为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她必须为自己犯下的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梅江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