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景德镇某小区广场,一群大妈们6点多就跳起了广场舞,喧嚣的噪音很快就把周边熟睡的业主吵醒。在劝说无果情况下,有居民与广场舞大妈发生激烈“战斗”:男子用水枪射向大妈,大妈则捡起小石头进行反击……
点评:打扰他人休息,等于谋财害命。大清早就在小区内跳广场舞,还不听劝说甚至拿石头还击,这群大妈们既不识时务,也欺人太甚,有点不可理喻。广场舞何时不再成为“扰民舞”,场地要解决,法规也要跟上,更重要的是大妈大爷们需知耻而后“止”。
主办单位:梅州日报社 Copyright © 2009 www.mei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有奖纠错:0753-2278888 报纸征订:0753-2267888 报纸广告:0753-2263888 网站热线:0753-2277999
梅州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 粤ICP备092164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