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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检察系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梅州4集体3个人获殊荣

本报讯 日前,省人社厅、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系统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我市兴宁市检察院、蕉岭县检察院、五华县检察院获授“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市检察院政治部获授“先进集体”称号,市检察院检察官王晓苑、梅江区检察院检察官林翠婷、兴宁市检察院检察官李红琼获授“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和市委重点工作部署,找准找实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贡献,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取得新进步,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陈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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