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版: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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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版:客家
2022年1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晏 晡

●张德厚

梅州客家方言称夜晚为 [am5pu1],这两个字现在多被人写作“暗晡”,亦作“夜晡”[ia5pu1]。其实,这个词汇出自古汉语,在古时本写作“晏晡”。

“晏”者,晚也

“晏”的本义为晴朗。《说文》:“天青也。从日,安声。”杨雄《羽猎赋》:“于是天清日晏,逢蒙列眦,羿氏控弦。”其中的“晏”字,古人注为“无云之处也”。古代“晏”通“安”,意为平静、安逸。《汉书·诸侯王表》:“而海内晏如。”注:“安然也。”因“日”指太阳,“安”指女子坐于室内、后院,上“日”下“安”指太阳回到后院。所以,“晏”又意为天晚、迟暮,太阳下山,月亮还未升起的时段,引申为迟、晚。古代十二时辰中的“日入”又名“日晏”,指的就是太阳落山后的时间,即现在的17时至19时,古人用地支命名为“酉时”。

《玉篇》对“晏”的注释为“晚也”。《论语·子路》:“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南朝儒家学者皇侃所写的《论语义疏》解释道:“晏,晚也。”《楚辞·离骚》中有“及年岁之未晏兮”句,《仪礼·士相见礼》中有“问日之早晏”句,其中的“晏”都是迟、晚、将尽之意。近现代也有以“晏”为晚的表述。如巴金小说《家》:“你们今天怎么回来得这样晏?”

在南方方言中,“晏”同古义,表示迟、晚,多读若“按”。此古音保留在闽南语、客家话、广府话、赣语中。“晏”在赣语中读作[an4],在客家话东莞腔中读作[ngan5] ,《客英字典》注音为[on5]。广府话中有“晏昼”一词,意为下午,又有“食晏”,意为吃午饭。其中“晏”的意思,其实也是迟、晚之意。广府话“晏”读作[aan3],与客家话读音相似。

“晡”即申时

“晡”,古时本写作“餔”。《说文》中只有“餔”字条目,注曰“申时食也”。清代文字学家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餔,一作晡。”就是说这两个字相通。

先秦古人一般一日吃两餐。早饭称“朝食”“早食”,食于辰时,即7时至9时,这个时间段也被称为“食时”。第二顿饭称“餔食”。餔食的时间在每天的15时至17时,即“申时食也”,这个时间段被称为“晡时”。

《康熙字典》引《玉篇》注“晡”字为“申时也”。《淮南子·天文训》:“日至于悲谷,是谓晡时。”《淮南子》是西汉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编写的,其中的“悲谷”指的大概是西汉国都长安西边的地名。作者的视野是以长安为中心的,从长安望去,太阳行至悲谷,叫做晡时。

“晡时”和“申时”都是古代时辰称谓。古人根据日月更替及生产生活习惯,把一昼夜划分为十二时辰。先秦对十二时辰的称谓没有固定叫法,汉武太初年间确定了太初历法,“其以一日分十二时,而以干支为纪”。古人将十二时辰命名为:夜半(23时至1时)、鸡鸣(1时至3时)、平旦(3时至5时)、日出(5时至7时)、食时(7时至9时)、隅中(9时至11时)、日中(11时至13时)、日昳(13时至15时)、晡时(15时至17时)、日入(17时至19时)、黄昏(19时至21时)、人定(21时至23时)。又用十二地支来表示,以夜半为子时,鸡鸣为丑时,平旦为寅时,之后依次为卯时、辰时、巳时、午时、未时、申时、酉时、戌时、亥时。其中,“晡时”即“申时”,也即15时至17时。

此外,古人还曾使用十时辰制计时法。《隋书·天文志》记载的十时辰制计时法,将白天分为“朝、禺、中、晡、夕”五个时辰,将夜晚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时辰。

《吕氏春秋》云:“旦至食,食至日昳。昳至餔,餔至下晡,下晡至日夕。”按照其描述的时间线,晡时(15时至17时)之后是下晡,下晡之后是日夕(黄昏的别称,即19时至21时)。那么,下晡也就是“日入”,即每天的17时至19时。

中医医经《黄帝内经·素问》,最早见于班固《汉书·艺文志》,其中也有“下晡”,所指时间却似与《吕氏春秋》所言不同。《素问·脏气法时论》:“肝病者……下晡甚。”唐代医学家王冰在《补注黄帝内经素问》中注释:“下晡,谓日下于晡时,申之后五刻也。” 其所指具体时间,人们有不同的认识,或许对“申之后五刻”的计算方式也不尽相同。

《吕氏春秋》是秦相吕不韦主持编撰的,成书于秦统一中国之前(约公元前239年),属于战国时期的著作。让人肃然起敬的是,两千多年后的梅州兴宁、五华等地客家方言中仍保留了“下晡”这个词,尽管它的意思已经改变,变为泛指下午。

“晏晡”即19∶09∶36

晏晡,是古汉语中固有之词汇,本义指傍晚、黄昏。

《黄帝内经·素问·标本病传论》写道:“肾病少腹腰脊痛,胫酸。三日痛背膂筋痛,小便闭。三日腹胀。三日两胁支痛。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其大意是描述肾病患者从病发到最终死亡的过程,患者死亡时,冬天死于天亮之时(“大晨”),夏天死于黄昏(“晏晡”)。王冰注释:“晏晡,谓申后九刻,向昏之时也。”

按王冰所说,“下晡”是“申之后五刻”,“晏晡”谓“申后九刻”。它们具体指的是何时?

按现代人的计时方法,一刻钟为15分钟,五刻是75分钟,九刻就是135分钟。但在中国古代,所谓“刻”并不完全等于今天的一刻钟。古代中国的计时器主要有圭表(又称日晷、日规)、刻漏(箭漏、漏壶)等。汉代的日晷将一昼夜分为一百刻,一刻相当于14.4分钟。古人使用的刻漏,也会在漏壶箭杆上刻上一百个刻度,将一天分为一百刻。汉代又曾把百刻制改造为一百二十刻制,一刻相当于现代12分钟。南朝梁改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明朝末年欧洲天文学知识传入中国,西方传教士汤若望与徐光启完成了《崇祯历书》,提出与现代计时法一致的九十六刻制,一刻相当于15分钟。到了清初,汤若望执掌钦天监,才依西方历法确定九十六刻制为统一的计时制度。

从科学的角度说,十二时辰制搭配的本应是一百二十刻制,而百刻制是从十时辰制细化而来的,与十二时辰制并不兼容。但在王冰所处的唐时,十二时辰制与百刻制并用,计时方法是比较混乱的。这就导致了一百刻不能被十二时辰整除、一刻相当于14.4分钟的情况。

王冰所谓“下晡”,即“申之后五刻”,如果从申时的最后阶段算起,按百刻制、一刻等于14.4分钟计,指的就是17时之后72分钟,即18时12分。

而“晏晡”“申后九刻”,指的就是17时之后129.6分钟,即19时9分36秒,“向昏之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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