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版:梅州公安·周刊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本版标题导航
第8版:梅州公安·周刊
2021年1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野猪夹误伤群众 非法狩猎者被抓

1月18日,蕉岭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报称有群众在新铺镇高乾村山上放置捕猎工具野猪夹,导致两名户外作业群众受伤。接报后,森林警察大队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民警结合现场勘查和走访周边群众,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钟某发。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钟某发如实供述了在山上放置捕猎工具野猪夹的违法犯罪事实。

据悉,一个星期前钟某发听说高乾村柚园的鱼塘附近山场上有野猪出没,便打起了野猪的主意,先后在鱼塘靠近树林的塘坎下布置了三个野猪夹,形成一个连环夹,诱捕野猪。钟某发的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钟某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禁用方法进行狩猎,如枪支、猎套、猎夹、药物、粘网、布设陷阱等狩猎方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属涉嫌非法狩猎罪。(张婷)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