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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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梅州某医药公司存在多种税收违法行为
被追缴税款和罚款共20多万元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了解到,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梅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梅州市某医药有限公司的涉税情况进行立案检查,查实该公司存在多种税收违法行为,共追缴税款、罚款20.07万元。

据了解,税务稽查人员依法调取了梅州市某医药有限公司相关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等有关资料。在检查过程中,税务稽查人员综合采取核查账簿资料、对公司法定代表人、会计等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等方法,深入开展检查,从而取得充分证据,查实了该公司在账簿上列支与经营无关的支出、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等多种税收违法行为,共造成少缴税款14.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梅州市某医药有限公司在账簿上多列支出,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偷税,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该公司少缴的企业所得税10.95万元,并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5.47万元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的规定,对该公司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造成少缴印花税的行为,依法作出追缴印花税3.65万元的决定;同时对上述少缴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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