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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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版:家庭
2020年5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父亲不给遗产,做女儿的是否可以不再照顾他?

英姐是50出头的家庭主妇,无固定职业收入。2015年,80多岁的老父亲跌倒后一直瘫痪在床。由于英姐的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均在外地工作,照顾老父亲的重任就落在英姐夫妻俩的身上,兄弟三人每个月固定寄钱回来给英姐支付老父亲的医药费和生活费等。

今年春节,兄弟们回家后,老父亲请律师公证和亲戚见证立下遗嘱,把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和一套店面,还有若干存款,分给三个儿子,英姐一样未得。亲戚劝老人家要给英姐一份,无奈老父亲重男轻女思想非常严重,很固执,说“女儿是嫁出去的人,不能算”,不愿更改自己的意愿。

英姐感到很气愤,也很心寒。自己夫妻辛辛苦苦床头床尾照顾父亲四五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老父亲竟然还把自己当外人,排斥在外。自此之后几个月,英姐再也没有上门去看望照顾父亲。

兄弟们出外工作后,劝说英姐继续照顾父亲,说会支付父亲的医药费和生活费,以及适当给英姐工钱。英姐始终解不开心里的疙瘩,不愿意去。无奈,兄弟们只好请保姆照顾父亲。对于英姐的这种做法,你怎么看?(杨丽君)

观点汇聚

张永胜:老人家的做法实在不妥,所以,英姐从此不再护理老人家,让人也能理解!但是父亲毕竟是自己的父亲,有养育之恩,建议英姐大度一点,力所能及护理,多尽到做子女的责任,这样也是在自己的孩子面前树立榜样。

曾一聪:老人对英姐过于刻薄,这是老人思想固化的缘故,而英姐就为报养育之恩也应适时去探望。

温丽容:做女儿的伺候了那么久也换不来父亲的公心,英姐的遭遇令人同情且唏嘘!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英姐也已经尽了五年的义务了,也该让兄弟们尽力了。至于遗嘱,就顺其自然吧,法律赋予了老人有按照自己意愿分配财产的权利。我认为当情与理难两全,既得利益者须将心比心,理所当然多承担照顾父亲之责,免得因此断绝了亲情。

谢翅飞:英姐这种做法,我虽不赞成,但也能理解。老父亲重男轻女思想无法改变,英姐的兄弟们能否开明一点?把父亲的财产分一点给英姐,也许能解开她心里的疙瘩。

陈华:按照法律,女儿也有权利继承老人家的财产。老伯观念相当落后,又是风烛残年之人,即使亲戚也无法做通他的思想,那么,做儿子的可以私下协商,把财产拿出一部分给英姐,这不就大家心安了吗?让英姐感受到自己也是家庭成员的一分子,这样英姐就可以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去伺候老人家。

刘玉棠:老父亲传统观念根深蒂固,遗产只传子不传女。遗嘱是死的,人是活的,英姐的兄弟可以采用变通办法——适当分一点遗产给英姐。毕竟英姐是自己的同胞姐妹,又无固定职业收入,夫妻俩还辛苦照料父亲四五年。先跟英姐商量,然后让英姐继续安心伺候老父亲,有亲人的照料肯定会比较可靠和周到,也能让老父亲好好度过余生。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英姐把老父亲照顾好了,彻底感动了老父亲,或许老父亲还会改变观念和主意,重新立个遗嘱呢。

林晓君:虽说照顾老父亲是子女的义务,但老父亲重男轻女的做法着实会让人心寒。床头床尾的照顾和用心是金钱买不到的,而且老父亲年事已高,根深蒂固的观念估计很难改变,建议还是先请保姆照顾,让英姐的心情平复些。如果带着情绪照顾,对双方都不好,至于遗产的事,可以与三位兄弟私下协商,既保全了父亲的意愿,又安抚了英姐。

(廖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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