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采取各项优惠政策,放胆、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目前,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到4790户,私营企业达61家,“三资”企业达71家,分别比“八五”期末增长34.3%、3.4%和24.6%。去年,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纳税达3248万元,比上年增长20.6%,是1995年的1.98倍,占当年全县税收总额的49.6%,逐渐成为平远县的支柱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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