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5月,红军第11军在革命根据地八乡山宣告成立。一天夜里,在八乡山附近的五华县双头乡布尾村,一位英姿飒爽、苗条俊美的少女站在八仙桌上,向群众振臂高呼:“打倒张聚昌!消灭张守中!”
此人并非别人,正是张聚昌的亲生女儿、张守中的胞妹张剑珍。她当时已在红军第十一军四十六团担任宣传员。
生于1911年、长在双头乡的张剑珍,对自己的生父和胞兄如此痛恨,是因为她在10岁时就被张聚昌卖给双头乡莲塘面胡亚森当童养媳,饱受了封建统治的压迫和剥削,认识到贪官污吏、地主老爷们给人民带来的痛苦,更主要的是,生父和胞兄仇视革命,反对革命运动,张剑珍就要和他们作斗争,打倒他们,消灭他们。
到各地演唱前,她都站在台上声明:“张聚昌是我的父亲,若捉到了,我先给他开刀!张守中是我的哥哥,若捉到了,我先向他开枪!”张聚昌父子恼羞成怒悬赏500元通缉张剑珍。1928年8月27日,张剑珍领着赤卫队攻破双头圩。她首先领队冲进“聚昌店”捉拿张聚昌。张聚昌不在店里,张剑珍便和赤卫队没收了他店里的财产,分给群众,救济贫民。后来,张剑珍被吸收参加了中国共产党。
1931年4月,张剑珍和红军战士古任、古能龙等从八乡山出发,到紫金县一带活动。路经秋溪时,由于当地坏人告密,她和古任等6人不幸被捕。张剑珍入狱后受尽敌人的严刑拷打,但她不屈不挠,视死如妇,利用山歌作刀枪勇敢地与敌人展开斗争。县警大队长张九华在安流审问张剑珍时见她年轻貌美,便生兽心想纳她为妾。张剑珍一听怒火高万丈,当场高声怒斥,高唱:“……死都唔嫁张九华!”
1931年6月19日,反动派把张剑珍捆绑在五华中学的一棵大树下“示众”,剥去外衣,严刑拷打。随后,敌人把她和古公鲁押赴雷公墩刑场。在途中,她又一次慷慨高歌:“人人喊涯共产女麻,共产做事总无差;红白唔曾分胜负,江山唔知你呀佤(我),死都唔嫁张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