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9年开始,蕉岭县在中小学校试行聘请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及早把法制教育引入并植根于校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00年,全市推广了蕉岭县设立法制副校长的试点经验,全市各中小学校纷纷聘请法制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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