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梅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下,得到普遍发展。在这项工作中,政法各家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状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治安特点,适时开展了打黑除恶、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反盗抢机动车、反入室盗窃、反抢夺、扫除“黄赌毒”和重点地区重点问题集中整治等一系列严打专项行动,侦破了一大批刑事治安案件,及时解决一大批治安“热点”、“难点”问题,扭转了部分地区治安混乱的状况。根据“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全市上下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建“安全文明村”、“安全文明小区”,推行社区警务改革,实行公安局长接访日、“四长”联合接访、法制副校长等制度,构建闽粤赣三地市治安联防格局,参与粤东六市110联动协作,特别是以公安指挥中心为龙头,110报警服务台为纽带,以巡警为骨干,派出所为依托的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极大地增强了公安机关预防犯罪和驾驭治安局面的能力。此外,各地还着力加强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农村治保会的建设和指导,层层签订治安达标责任书,群防群治工作得到加强,群众参与社会治安意识大大增强,见义勇为事例屡见不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纵深方向发展,有力地保证了梅州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1998年我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是全省社会治安最好的地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