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两岸”改造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费用共计需8亿多元,如果靠财政投资,根本无法实施。政府向银行贷款,也无还本付息能力。面对这种情况,梅州市委、市政府根据河滩地较多的实际,采用以水利建设带动房地产开发,以房地产开发使滩涂地升值增值,为水利建设和各项公共事业建设筹措资金的办法,明确提出“以地生财”、“谁投资、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开发模式,并制定了免收市政建设费、土地出让费和水电上网价补贴等优惠政策,调动了有关企业参与“一江两岸”改造建设的积极性,为建设工程筹措了大部分资金。与此同时,还发挥梅州“华侨之乡”的优势,发动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捐资、投资支援“一江两岸”改造建设,捐资总金额已达3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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