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8日,共产党员唐洪胜为抢救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产财产献出了年仅31岁的生命。广东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授予他革命烈士和一等功臣的光荣称号。
1991年大学毕业时,唐洪胜放弃了留城工作的机会,主动选择到兴宁新圩镇工作。在新圩镇,唐洪胜一干就是七年,他从一名普通干部到人武干事、人武部副部长。这名斯文的书生竟把人武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该镇每年民兵军事考核及格率、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率均为100%。他曾4次被评为兴宁市优秀专武干部,所在镇武装部也多次被评为先进基层人武部。
1999年初,唐洪胜到兴宁下堡镇任职。2000年2月8日,下堡镇博溪村发生了一起山火,正在值班的唐洪胜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组织干部、民兵和群众120多人赶到火场。唐洪胜折下树枝,冲上火势凶猛的山林,奋力扑火。山形复杂、莽草浓密,浓烟烈焰把唐洪胜与大队人马隔离开了。镇干部呼喊着:“唐部长,危险,快撤!”唐洪胜应答道:“你先撤吧!”转身又扑上了火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