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梅州经历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几个阶段:
1949-1957年,梅州迅速医治战争创伤,进行土地改革,生产力很快得到恢复,随后组织了农业互助合作组织以及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8-1962年,由于指导思想上急于求成,忽视了客观规律,同时自然灾害也比较严重,使国民经济遭受严重挫折。
1963-1965年,认真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恢复农业生产,无效益的工业实行坚决下马,并精简过剩的职工,有效地扭转了国民经济倒退和人民生活水平下降的局面。
1966-1976年,由于政治上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生产上“以粮为纲”,社会经济秩序受到严重破坏,造成国民经济十年的停滞、徘徊。但由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错误路线的抵制和斗争,我市国内生产总值仍保持了年均4%的递增速度。
1978年后,党和国家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拨乱反正,彻底清算了“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果断地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从此梅州社会经济翻开了新的一页,实现了历史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