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年 7 月 1 日 星期
第25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特刊|改革之前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本版标题导航
第25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特刊|改革之前
2001年7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实施土地改革

1951年1月10日,兴梅专署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决定全区分期分批实行土地改革。至1952年冬,全区农村基本结束土改运动。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