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版:梅州公安·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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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版:梅州公安·周刊
2020年1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岁末年初民警支招防盗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地点。
▲小车车窗被砸。
▲追回的被盗物品。

又到岁末年初,是各类违法犯罪高发时期,不法分子作案手法形形色色,防不胜防。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通过近期辖区发生的真实案例为市民们剖析窃贼的作案手法,针对特定的作案手段一一支招,提醒市民增强防盗安全意识,学习各类防盗技巧,平平安安迎新春。

案例一

离职员工“留一手” 重返“老东家”行窃

上月12日,城西派出所民警接到事主报警,称放置在店内仓库的货物被盗。据了解,事主是梅江区金利来大街一鞋店的老板,当天,店内员工在进行货物盘点时,发现店内二楼仓库的5双鞋子和2个包包不见了。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勘查,通过对平安梅州视频监控和安装在进出仓库楼道上的视频监控进行查看,民警发现在11日晚上11时许,关闭的店铺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只见其将驾驶的摩托车停在店铺门口,熟练地拿出一串钥匙将店门打开,在次日凌晨1时从店内拿走一大袋东西后驾车逃走。

结合现场勘查和走访群众,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对店内环境极其熟悉,将监控视频给事主进行比对后,事主一眼就认出了“不速之客”竟是之前店内的一名离职员工吴某燕。13日,办案民警在梅江区东郊岗子上路一住房内将其抓获。在民警的追问下,违法嫌疑人吴某燕(女,38岁,梅县人)如实交代了2019年4月份离职后未将店铺钥匙归还,因没有工作收入,又无力还款信用卡的情况下,心生歹念,重返“老东家”盗窃的违法事实。

民警提醒:本案中,离职员工在离职时未归还店铺钥匙,在离职后返回店铺进行盗窃。广大店主应以此为警示,切实完善店铺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在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要及时收回钥匙,做好源头防范工作。若发现物品被盗,应及时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案例二

拉车门、砸窗玻璃多次盗窃车内财物

上月8日,三角派出所接到事主蓝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群福路某市场侧的汽车车窗被砸,车内储物箱中的钱包被盗,内含10000多元现金、1块手表和若干证件。

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的监控进行研判,初步断定该案与近期系列汽车内财物被盗案件均系同一伙人所为。借助移动警务终端进行智慧研判,办案民警最终锁定了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15日晚上10时,民警果断出击,在梅江区学子大道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经深挖扩线,先后于当晚11时30分在梅新路一网吧内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于次日中午1时许在学院路一餐饮店内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并查扣了作案汽车2辆、摩托车2辆,追回洋酒、首饰、手机、手表等赃物一批。经审讯,9名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供述了近期在多地通过砸车窗玻璃、拉车门等方式盗窃车内财物作案40余起,涉案金额达20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

民警提醒:本案中,盗窃团伙之所以能够屡屡得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车主防范意识较为薄弱。失盗的车主均是因为忘记锁好车门或者车窗,这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广大车主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或安装了监控视频的地方,在离开时切记不要在车上存放贵重财物,避免造成损失。

案例三

专找老住宅区入室偷盗家电变卖换钱

上月23日早上8时,租住在梅江区新闻路一出租屋的事主何先生来到江南派出所报警,称其住处遭遇入室盗窃,手机、现金等财物被盗,连电视机都被盗贼堂而皇之地偷走了。

接报后,办案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勘查。经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发现了一名可疑男子,只见该男子在当日凌晨5时许骑着自行车经过了案发现场周边,手上还抱着一部电视机。根据这一线索,民警通过智慧新警务系统,成功锁定了该男子的身份信息及活动轨迹,后迅速出击在法政路路口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东(男,47岁,梅江区人)抓获,现场缴获鸭舌帽、墨镜、手套等作案工具一批,并在其住家内追回全部赃物。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东如实供述了其于2019年9月、10月及12月23日三次入室盗窃,盗取了电视机、电磁炉、手机后卖至废品店的犯罪事实。

民警提醒: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东四处寻找防盗设施较为薄弱的老住宅区作为下手的目标,在深夜趁着人们熟睡之时堂而皇之入室盗窃,多次得手。广大市民切记防盗不可掉以轻心,无论是老住宅区或偏僻住宅区,有条件的市民都应安装使用防盗级别较高的门锁,切实做好安防措施。

(陈诗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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